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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鑑定

當小孩是在婚姻狀況之外出生時,可以採取親子鑑定來鑑定小孩的親生父母。相關的鑑定既可以由父親提出,也可以由母親提出。可能的情況有生父不明確,多名被告,多位可能的生父,等等。

 

  親自鑑定始於早期的準備,回應法院的傳票和訴訟。傳票的作用是通知被告捲入到一起法律事件當中。親子鑑定的原告闡述孩子的生母是誰,孩子的生父或者可能的生父是誰,懷孕的大致日期,孩子的生日以及生父支付分娩開銷的職責。分娩開銷主要指孩子在出生時的醫療開銷。

 

  在這類行為當中最明顯的問題就是鑑定。親自鑑定可以通過有99%準確性的DNA測試來完成。一旦鑑定完成,法院將會立即做出關於小孩撫養,監護以及支持的裁決。

 

  當孩子的母親生產時接受了政府救濟,州政府將會提交親子鑑定來認定誰是孩子的生父。除了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生父還需要支付孩子母親生產的開銷,並且返還州政府之前代為繳納的費用。

 

  親子鑑定有時很複雜。即使州政府提交了相關的案件,因為他們有非常多的積累案件以及他們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索取之前墊付的生產費用,檢察官並不會繼續要求之後的監護權以及父母的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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