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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 跨国总裁移民

L-1签证是一种用来进入美国工作为目的的签证。属于非移民签证,并且在一个相对短的期间内有效。从最短的三个月有效期至五年。在互惠计划的基础与扩展上,最长停留有效期为七年。

L-1签证是提供给在国际公司任职且在美国和在国外都有办公室的员工。签证允许这些外国员工在入境美国之前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在国外工作后,搬迁到公司的美国办事处。美国和非美国雇主必须以四种方式之一相关:母公司和子公司;分支机构和总部;由共同的母公司拥有的姊妹公司;或“关联公司”由同一人或人以大致相同的百分比拥有。 L-1分类还使得尚未拥有附属美国办事处的外国公司能够派遣雇员到美国帮助建立。

L-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可以在美国无限制(使用L-2签证)。一旦EAD被接受,和L-1签证可以合法地作为在双重意图原则下拿到绿卡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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